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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精神科养老护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22页、第47页评分表中“护理员:每名护理员同时提供身份证、养老护理员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得0.4分,最多得10分。(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应提交原件供评标现场核查,无原件不得分)”修改为“护理员:每名护理员同时提供①身份证;②有效期内的健康证;③养老护理员证书或医疗护理员证书得0.4分,最多得10分。(提供方式: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应提交②、③原件供评标现场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2.招标文件第43页的“****维保类服务外包项目”更正为“****精神科养老护工服务项目”。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6月3日09:30(**时间)
更正日期:
2024-05-17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视同做同样修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街道索青路666号
联系人:郗小玲
联系电话:025-****2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清**路18****广场D栋8-11楼
联系人:程俊玥
联系电话:025-****26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25-****0059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