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06日―2024年05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石浦)

审批
浙江-宁波-象山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项目详情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成文日期

2024-05-13

发布机构

****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4年05月06日―2024年05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石浦)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县定塘连接线至G527公路工程

浙象环许〔2024〕25号

2024.****.11

浙象环许[2024]25号**县定塘连接线至G527公路工程.pdf

联系单位:****行政审批科 公告期为2024年05月13日至2024年05月22日(7日)。

联系电话:0574-****7210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生态窗口(**县石浦镇凤栖路138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