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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略)
项目名称 | 仙居县南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口腔X射线影像诊断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建设东路25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935 |
建设单位 | 仙居县南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吕良忠 |
联系人 | 杨军伟 | 联系电话 | 139****(略) |
项目投资(万元) | 6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6-15 | ||
建设性质 | 扩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略)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新增一台医用口腔X射线型号为卡瓦 focus,并新建相应机房。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环保措施:环保措施:机房的屏蔽防护能力满足《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中的防护要求。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1)从事放射性诊疗的工作人员持放射工作人员资格证上岗,并佩戴个人剂量计。(2)机房防护门设置规范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靠近。(3)机房防护门上方设置警示灯箱,注明X射线机开机时严禁人员入内。(4)为保障受检者的辐射安全与健康,机房按要求为受检者及陪检者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5)机房内不得堆放与诊断工作无关的杂物,保持机房良好通风。本项目机房采用吸顶式通风扇进行通风。(6)建设单位已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张贴于工作场所。 | ||
承诺:仙居县南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吕良忠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仙居县南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吕良忠 承担(略)。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