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项目一期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服务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服务期限:12个月。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运维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略)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07至2024-05-1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98号新朝阳广场二期3号楼1-601室)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无
5. 投标(略)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5-27 10:00 ,地点为 (略)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略): | (略) |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209号甲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98号新朝阳广场二期3号楼1-601室 |
邮编: | (略) | 邮编: | (略) |
联系人: | 周波 | 联系人: | 梁富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