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红军渡大酒店负一楼(歌城)对外公开招租 |
**县红军渡大酒店负一楼(歌城)对外公开招租 | |||||
DSCQ(略)略)-2 | 出租底价19万元 | ||||
挂牌(略)。 |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2023-06-15 |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2024-05-10 |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
一、本次(略)(歌城),面积1265㎡,详见附件《资产招租明细表》,出租标的以实际看样为准。 二、租金不含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三、标的出租现状:(略) 四、出租形式:(略) 五、免租期:(略) 六、租赁合同期限:(略) 七、租金交纳方式:按年交纳,每一周期开始前30日内交纳该期租金。 八、租赁业态:仅限于经营歌城或洗浴中心,不得(略),其他承租项目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出租方同意的项目。 九、竞租保证金:5万元。竞租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生效后,扣除交易(略),转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十、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为0.05万元或0.05万元的整数倍。 |
|
19万元 | |||||||
挂牌价为年租金。 | |||||||
《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除须向(略),还须另行向出租方缴纳租赁保证金,金额为成交年租金的30%。 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由出租方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租赁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 一、《(略),承租方搬离(略) 二、承租方无(略) 三、承租方已结清(略)管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四、承租方已办理完毕租赁资产物业移交手续并取得物业方出具的书面交接证明; 五、承租方与出租方确认双方租(略)。 | |||||||
一次性 | |||||||
5年 | |||||||
一、本次交易竞租保证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分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 |||||||
一、装修须具有健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预案;发现不明物体,须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保护现场,报告出租方和(略)合理安排工序,尽量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装修施工产生的废弃物及建筑垃圾应及时按环保要求进行清运和处理。 | |||||||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不(略) 三、国家相关法(略)。 |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一、标的按现状对外整体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标的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标的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若存在差异,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二、租赁期间承租方所租标的及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标的及相关设备损失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租赁期间涉及(略)承租方承担,标的出租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由出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 四、因(略),需要拆除或改造该出租标的,给出租方、承租方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五、因政府规划调整或修改,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标的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届时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出租标的,承租方装修、改造、新增设施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六、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分所在确认收到生效的《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在竞租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略)。 七、其他事项(略)。 | |||||||
5万元 | |||||||
—— | |||||||
2024-05-10 16:(略) |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略) |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分所 | |||||||
中信银行**分行 | |||||||
(略) | |||||||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租赁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略)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略),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略),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略)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略) 8.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略)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出租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略)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动态报价 |
邓先生 | 项目(略)(略) | ||
王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略) |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略)(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略)com)及第四产权((略)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略)。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略),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略)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略)。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略),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略)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略)。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略),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略)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略)。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略)。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略) (二)按意向方提(略)。 网站信息或手(略),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略),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略),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略)(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略),采用拍(略),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略)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略),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略)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略)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略))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略):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略),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略)(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略)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略),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略)。 三、(略)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略)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略)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略)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略),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略)。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略),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略)。 投资有风险,交易(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