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三华新城60#楼4处商业用房出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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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三华新城60#楼4处商业用房出租公告
标的编号 发布地区 标的类型 标的挂牌价格(底价) 交易情况 公告状态 报名开始日期 公告(略) 报名截止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N0122FCZZ(略)芜湖商/办房产(租)
内容中
公告中
2024年04月26日2024年04月26日
(略)2024年05月06日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依(略):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出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略),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出租行为可能导(略)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如选择以网络竞价方式实施资产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略)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对竞租本次出租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略),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

8、出租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略)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略),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本次出租的房产位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三华新城60#楼,共4处商业用房,均已通水、通电,毛坯、闲置状态;出租标的均已办理不动产(拆迁安置房)初始登记证,出租标(略),委托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三山街道办事处运营管理。出租标的具体建筑面积、租金底价、履约保证金等明细如下: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楼层

三年期租金评估价格(元)

三年期租金底价(元)

交易保证金(元)

履约保证金(元)

状态

N0122FCZZ(略)

三华新城60#楼114室

86.13

1/2

55,812

55,900

5,000

5,000

公告中

N0122FCZZ(略)

三华新城60#楼115、116室

132.43

1/2

85,815

85,900

8,000

8,000

公告中

N0122FCZZ(略)

三华新城60#楼112、212室

201.15

1-2/2

105,501

105,600

9,000

9,000

公告中

N0122FCZZ(略)

三华新城(略)

251.01

2/2

108,438

108,500

9,000

9,000

公告中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3年,自实际移交之日后的次日算起。

(三)用途及经营业态:

1、用途:(略)

2、经营业态:意向竞租方的经营业态应符合便民服务要求,并禁止经营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油烟、噪音污染及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意向竞租方在报名时须填写《房屋经营业态申请表》,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参与竞租。

(四)特别提示:

1、出租标的“三华新城60#楼112、212室”、“三华新城60#楼209、210、211室”无隔断墙,承租方竞租成功后,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2、在租赁期限内,如出租方对出租标的公开转让时,承租方须无条件同意转让,并不得要求任何补偿。承租方如参与竞买,则需按相关要求办理竞买手续参与竞价,并在其他意向受让方报价为最新价时,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行使优先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如承租方(略),则承(略):在产权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与新产权人办理《(略)

三、出租方

(略)

四、出租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产权(略),并获得了相应的批准。

五、资产评估情况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略)

2、评估机构:(略)

3、评估基准日:(略)

4、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芜湖市三山区三华新城60#楼商业用房租赁价格评估估价报告》(万房评估字(2024)4416号)。

5、评估对象:(略)

6、评估结果:(略)

7、(略):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六、交易条(略)

(一)交易条件

1、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为全部合同年度总租金的平均值。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1个月内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略),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2)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的一部分。

(3)自《房屋租(略),承租方按本公告中出租标的对应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2、与标(略)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竞租;所提交的竞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略)任。

(2)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勘察了出租标的相关房屋,全面了解并知悉出租标的相关房屋水、电、消防、周边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装修、权证等情况,且无异议,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自行承担各项经济、法律风险,与出租方无关。

(3)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已办理初始登记证,出租标的(略),委托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三山街道办事处运营管理”“出租标的“三华新城60#楼112、212室”、“三华新城60#楼209、210、211室”无隔断墙,承租方竞租成功后,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相关费用自行承担”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4)意向(略):出租标的实际建筑面积与发布公告列示的建筑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5)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在移交之日前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移交后的水(略)。

(6)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对外立面改造、增扩设施、改造墙体等必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装修改造后,自行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7)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投(略),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若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照,承租方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及其他投入,而形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不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9)意向(略):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维护、维修;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安全使用水、电等,并按时交纳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自行承担逾期交纳的法律责任。

(10)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应保持出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所列的装修、设施和设备等的完好及可使用状态,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而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造成出租方或/和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

(12)意向竞租方承诺:如《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的当日。

(13)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将出租标的交回出租方时,应对出租标(略),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向出租方支付占有使用费。

(14)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同意按不低于出租底价对出租标的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承租方接受出租底价,并以出租底价(略)。

(15)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出租方拟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略)农村承包经营户)。

七、交易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

(二)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略),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略)(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略)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如因意向竞租方原因而非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竞租方违规违约,(略)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安徽长(略)。

a.意向竞租方已提(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已发送承租申请受理通知)后,单方(略)

b.在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时,以标的的出租底价(挂牌价格)作为起始价,(略)价系统中报有效报价(加价报价的,报价不得低于出租底价;减价报价的,报价不得高于出租底价;其他方面均应符合项目的竞价规则)而导致标的未成交的;

c.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d.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e.意向竞租方存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2)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意向竞租方的银行账户:

a.意向竞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未向意向竞租方发出承租申请受理通知前,意向竞租方书面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出退出交易程序并放弃承租标的,且未(略)(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意向竞租方书面明确表示放弃承租并经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同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事先有约定的按约定路径,但收款(略),下同)、无息退还;

b.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竞租方”的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略)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略)

c.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合格意向竞租方”但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确认该意向竞租方为非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略),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出租标的出(略))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公(略)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由出租方追究(略)。

(4)在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等)应依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地点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芜湖市渡春路1号(芜湖市人大原办公楼))。

(六)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本项目相关备查文件可(略)

(七)交易方式

1、对于每一个标的,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略)。承租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出租底价,如低于出租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出租底价,并以出租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加价幅度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八)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九)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略)((略)com)的《e交(略)《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略)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略),请审慎参与竞租。

(十)交易时间

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交易时间,并另行通知。

(十一)交易凭证出具条件: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付清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略)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略)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略)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1号(芜湖市人大原办公楼)

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三华新城60#楼4处商业用房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略)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附件:(略)


安徽芜湖三山(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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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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